一、支持对象参与长沙市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平台,三、主要内容(一)推进重点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1.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以服务先行试点企业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万元、服务其他试点企业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他试点企业按照每家企业不高于数字化改造采购总额30%的比例给予补助,先行试点企业每家补助最高不超过40万元,其他试点企业每家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经认定符合要求的系统解决方案一次性给予提供商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国家级、市级“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或模式按照就高不重复、晋级补差的原则给予奖励,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试点示范按照就高不重复、晋级补差的原则给予奖励,对按照计划建设且行业转型支撑明显、服务覆盖广的平台给予平台建设单位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鼓励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或产业链龙头企业打造一批通用性强、效果好的行业“小快轻准”数字化解决方案(产品),根据验收通过的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中小企业数量以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标准给予推进机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