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常州市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项目名称:常州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实训楼新建工程3.现根据《江苏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苏防规〔2020〕1号)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对该单位提出的作为学校建设项目教学用房减半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公示(内容详见下表),公示期5个工作日,从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止,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作出该行政许可审批部门提出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联系人:庄干,联系电话:0519-86318012,特此公示,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申报总建筑面积(㎡)拟减半收取费用建筑面积(㎡)拟减免费用(元)1常州市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实训楼新建工程常州市高等职业技术学校12452.3312452.33507650常州市武进区数据局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