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24年版)》等文件精神,拨付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境内重点综合展会项目、国内重点区域合作经贸活动)2024年度第四批资金项目470,698元,请相关单位收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817510咨询,特此通知附件: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境内重点综合展会项目、国内重点区域合作经贸活动)2024年度第四批资金审核表.xlsx东莞市商务局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