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舞台艺术创作工作安排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第33次党组会研究,拟对以下9个项目给予资金扶持,一、歌曲创作推广项目创作单位:宁夏演艺集团歌舞剧院有限公司二、展演项目6个1.参加“与时代同行·与人民同心——新时代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展演”展演单位:宁夏演艺集团京剧院有限公司2.参加“第六届中国西部交响乐周”展演展演单位:宁夏演艺集团歌舞剧院有限公司3.参加“2024年中国秦腔优秀剧目会演”展演单位:宁夏演艺集团秦腔剧院有限公司4.参加“第十届秦腔艺术节展演”展演单位:宁夏演艺集团秦腔剧院有限公司5.参加“第十二届全国杂技展演”“第三届全国曲艺木偶皮影优秀作品展演”展演单位:银川艺术剧院有限公司6.参加“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暨第十八届文华奖参评剧目”展演展演单位:宁夏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三、艺术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单位:宁夏演艺集团秦腔剧院有限公司四、书画作品收藏项目实施单位:宁夏美术馆(宁夏书画院)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至12月10日(7天),公示期间,如有问题或问题线索,请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反映,联系人:李国琴联系电话:0951-6025675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12月02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关闭页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