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受理庄丹廷、朱立仪等20人就业创业补贴申请(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根据汕尾市财政局、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该项补贴相关条件、补贴标准按照粤府办〔2021〕13号文关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规定执行,经审核,20名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拟向补贴申请人庄丹廷、朱立仪等20人拨付相应补贴(详情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即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社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受理联系电话:0660-3438022,附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公示名单.xls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