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6月17日(此件公开发布)上林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4年6月17日印发2024年上林县农产品品牌建设补助方案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桂财规〔2021〕3号)、《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局办发〔2023〕23号)精神,公示无异议后经乡镇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与信息股,3.县级复核、复验、公示县农业农村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验,由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申请补助资金,乡镇人民政府再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经营主体对公账户中,五、成立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一)成立上林县农产品品牌建设补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乡村振兴局局长成员: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各乡镇分管领导,(二)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制定实施方案,统筹做好我县农产品品牌建设补助工作,宣传指导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申请补助,组织开展县级复验工作和做好资金申请、拨付等工作,宣传指导符合条件经营主体申请补助,3.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补助资金的审核、拨付、监管等工作,负责宣传指导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申请补助,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开展农产品品牌建设补助指导服务工作,大力宣传农产品品牌建设补助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