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林业经济发展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对各乡镇申报材料和拟建基地进行审核,经中心班子研究决定,现将2025年景宁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林业经济发展项目--林下经济发展和毛竹产业提升的计划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8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联系电话:5084778)或当地乡镇(街道)反映,附件:2025年景宁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林业经济发展项目计划表.xlsx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