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淳安县乡村振兴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的通知》(淳委人〔2024〕1号)文件要求,淳安开展了农创客示范基地评审工作,现对评审通过的五家农创客示范基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人:刘灵敏,89601554,通讯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农业农村局)淳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1月26日2024年淳安县农创客示范基地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