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在禅城区开设独立法人品牌首店(不含门店升级产生的旗舰首店和功能首店),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佛山首店,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佛山首店,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和国内知名品牌企业授权代理商开设佛山首店,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和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在禅城区开设的非独立法人性质的各类品牌首店,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在禅城区开设独立法人品牌首店,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佛山首店,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和国内知名品牌企业授权代理商开设佛山首店,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在禅城区开设独立法人品牌首店,招引一个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和国内知名品牌企业授权代理商开设佛山首店,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和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在禅城区开设的非独立法人性质品牌门店,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和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在禅城区开设的非独立法人性质品牌门店,第九条本办法涉及的首店首发的认定(认定标准详见附件)和扶持资金申报与审核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统筹实施,第十条首店首发扶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区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中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申报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奖励的品牌首店需承诺从开办之日起3年内不得迁离禅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