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新获得顺德政府质量奖、顺德政府质量奖提名奖、顺德政府质量奖一线班组奖的企业或组织分别给予扶持资金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三)质量品牌类扶持项目每年预算扶持金额不超过1700万元,第二类标准化类(一)企事业单位和组织每主导制定、修订一项国际标准,扶持资金不超过10万元,扶持资金不超过10万元,给予扶持资金不超过10万元,对每个证书的扶持资金不超过10万元,对每个“佛山标准”产品证书的扶持资金不超过5万元,(十七)标准化类扶持项目每年预算扶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每项计量标准给予扶持资金3万元,每项计量标准给予扶持资金1万元,(三)检验检测及认证类扶持项目每年预算扶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以企事业单位取得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证书为依据,以企事业单位取得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证书为依据,(十六)对新获批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创新中心、广东省质量监督检验站、广东省计量产业测试中心和国家计量产业测试中心的认定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开发布、批准建设等文件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