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管理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推动《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实施,行业标准项目由技术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评审,技术委员会向科技教育司报送公文、国家标准项目汇总表或行业标准立项建议汇总表、国家标准全体委员表决结果或行业标准立项评审会议纪要、项目建议书、标准草案、国家标准项目申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技术委员会应当经科技教育司审核后报国家标准委批准,技术委员会应当向科技教育司提交备案说明:(一)行业标准项目参与起草单位调整,标准起草工作组将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及其他相关材料提交技术委员会,国家标准项目的技术审查按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包括:技术委员会公文、项目汇总表、标准申报单、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审查会议纪要、各阶段意见汇总处理表、表决结果及其他相关材料,第二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复审、修改和废止第二十一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布后,将复审工作情况报告、复审结论建议汇总表和相关标准的复审工作表等材料报送科技教育司,第二十二条科技教育司对复审结论建议进行复核、征求相关司局意见,行业标准修改单管理的程序如下:(一)相关单位起草行业标准修改单,将行业标准修改单送审稿、编制说明、意见汇总处理表等相关材料提交归口的技术委员会审查,包括:技术委员会公文、行业标准修改单申报单、报批稿及编制说明、审查会议纪要、意见汇总处理表等,第六章技术委员会管理第三十八条文化和旅游部受国家标准委委托管理本行业的技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