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更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20号)文件精神,对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现将湖北宏宸注册安全工程事务所有限公司2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或举报,联系电话:0717-4832816,4822010,附:2024年宜都市第三批中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就业一次性就业补贴花名册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