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2号)文件精神,对外省籍首次来鄂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现将湖北宏宸注册安全工程事务所有限公司、湖北国通领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名外省首次来鄂一次性就业补助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或举报,联系电话:0717-4832816,4822010,附:宜都市2024年第三批外省首次来宜一次性就业补助花名册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