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45号)文件精神要求,需对小微企业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2024年第三季度,我区受理一次性就业补助1户,具体情况如下:山西海创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1月新招用就业人数1人,共计补贴人数1人,补贴标准每人1000元,总计补贴金额1000元,现根据有关规定对1户小微企业吸纳劳动就业一次性就业补助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太原市晋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人:王换霞联系电话:0351--6592548太原市晋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