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并银发【2020】35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财规金【2024】1号)相关政策规定,现对1名个人和1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借款法人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太原市晋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人:王换霞联系电话:0351--6592548太原市晋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