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就业帮扶车间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晋乡振发〔2022〕83号)和《关于做好就业帮扶车间申报认定工作的办法》(交乡振发〔2022〕72号)文件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并在交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现认定以下合作社为就业帮扶车间,名单如下:1.石口乡民生香菇种植专业合作社2.石口乡云梦香菇种植专业合作社同时,回龙镇的岩贝贸易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现已全面停止生产运营,且不再进行复工复产,取消岩贝贸易有限公司帮扶车间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会监督,请于公示期间向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358-54257290358-5422501,交口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