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丹东市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丹农发[2024]36号)相关要求,经农场主、理事长自愿申报,村委会、乡镇政府审核、县级专家评审,2024年纳入《丹东市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库》,且未获得财政支持的10家家庭农场、1家合作社完成了项目建设内容,拟推荐上述11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2024年丹东市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现将项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东港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415-7104635附件:1.申报2024年家庭农场培育项目汇总表2.申报2024年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汇总表东港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