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4年自治区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二)申报范围申报项目的园区为《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审核公告目录》范围内的工业园区以及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的工业园区,3.往年已获得专项资金支持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在2024年自治区高水平工业园区创建重点支持范围园区的基础设施项目最高支持额度为2000万元,三、申报程序各申报主体向所在盟市工信局、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经盟市工信局、财政局初审后联合行文上报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四、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申报材料:(一)盟市工信局、财政局联合行文的资金申请文件,(二)盟市2024年自治区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三)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2024年自治区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格式见附件3),五、申报要求(一)各盟市工信、财政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所属工业园区申报材料,并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资金申请文件、盟市项目汇总表(附件2)、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纸质申报材料(附件3)及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4),各盟市工信局将本地区申报文件纸质材料、申请报告纸质材料(各3份)及扫描件(PDF格式)、可编辑EXCEL电子版(各1份)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园区处,(四)2024年自治区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集中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8月16日,附件:1.2024年自治区高水平工业园区创建重点支持工业园区名单2.盟市2024年自治区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3.2024年自治区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4.2024年自治区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联系人:张国龙,联系电话:15714813761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