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业务主管单位、各有关社会组织:根据《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苏民规〔2022〕3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度常州经开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常经社保〔2024〕54号)等文件精神,常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常州经开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经过自评、第三方评估、集体评审,确定了13家社会组织获得评估等级,现将拟定等级评估结论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拟定等级评估结论(见附件)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局社会事务管理科反映,若在公示期内,未有单位或个人向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局社会事务管理科提交书面意见,则视为无异议,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电话:0519—86033782地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局社会事务管理科(5032室)附件:2024年度常州经开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拟定结论.doc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局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