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常州经开区社会组织检查工作的通知》(常经社保〔2024〕53号)等文件精神,经开区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局对全区社会组织实施了2023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截至2024年10月22日全区2家(其中民办非企业2家)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拟定结论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拟定年检结论(见附件)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局社会事务管理科反映,若在公示期内,未有单位或个人向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局社会事务管理科提交书面意见,则视为无异议,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电话:0519—86033782地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局社会事务管理科(2062室)附件:常州经开区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拟定结论.doc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局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