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软件点击下载pdf软件各区县经信、财政、科技、金融工作部门: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制定《湖州市本级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关于印发湖州市本级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1)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湖州市财政局湖州市科学技术局湖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10月10日3966608-70181-28-市级部门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