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政发〔2024〕80号文件有效性:有效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质优宁波”建设,有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有关规定,授予宁波舜宇车载光学技术有限公司等10家组织“2024年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授予浙江亚太酒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10家组织“2024年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创新奖”,持续推动质量管理创新,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全市广大企事业单位要向获奖组织学习,加强质量管理,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推动各行业各领域企业主体创新发展,为推进质量强市建设,附件:2024年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和质量创新奖获奖组织名单宁波市人民政府2024年11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甬政发(2024)8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