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4月10日意见反馈方式:电子邮箱shcmzscq@163.com联系人:魏刚联系电话:021-59620103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11日崇明区知识产权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上海市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第三条知识产权资助是指在区级财政预算中安排相关资金,对资助申请人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所给予的资助,第五条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负责资助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资助,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资助,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资助,第七条对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的资助申请人,给予一次性80万元的资助,第八条对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地理标志产品或作为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资助申请人,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资助,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资助,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30万元的资助,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当年度给予园区的扶持资金进行1:1配套资助,对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贯彻《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29490-2023)国家标准与《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