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全面建设国际一流人才湾区的实施意见》(厦海委办〔2023〕16号)《海沧区全面建设国际一流人才湾区的行动方案(2023-2026年)》(厦海委人才〔2023〕1号)和《海沧区申报本地青年人才留厦补贴办事指南》等有关规定,我区完成了第二期本地青年人才留厦补贴的受理和初审工作,本期共有160名本地青年人才符合留厦补贴发放条件,拟按规定发放对应标准的留厦补贴,现将拟发放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至6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的工作日向公示人员所属受理审核部门提出,反映人须实名反映以示负责,所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一经查实,将依规查处,公示期满后请符合申领条件的申报人再次核对申报时提供的银行卡是否为一类卡且卡号和开户行信息是否准确,如有误请联系工作人员修改,联系电话:0592-6051626附件:第二期海沧区本地青年留厦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