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全面建设国际一流人才湾区的实施意见》(厦海委办〔2023〕16号)《海沧区全面建设国际一流人才湾区的行动方案(2023-2026年)》(厦海委人才〔2023〕1号)和《海沧区申报博士后科研津贴办事指南》等有关规定,我区完成了首批博士后科研津贴的受理和初审工作,本期共有20名博士后符合博士后科研津贴发放条件,拟按规定发放对应时段的科研津贴,现将拟发放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至6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的工作日向公示人员所属受理审核部门提出,反映人须实名反映以示负责,所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一经查实,将依规查处,联系电话:0592-6051626附件:海沧区首批博士后科研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