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农业保险作用,扎实做好灾后农业生产恢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农业保险作用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充分发挥政策性保险在减轻农民经济损失、增强恢复生产能力、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中的重要作用,支持相关单位加强肥水管理和病虫害统防统治,以及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各保险机构要与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健全防灾减损机制,我省要求各地区有关部门、各保险机构按照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保险条款等文件要求执行定损标准和规范,切实做到定损到户、理赔到户,保险机构不得因为补贴资金暂未拨付完毕而降低理赔标准,在加快资金拨付方面,《通知》要求市县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受理承保机构保费补贴资金申请,要加快保费补贴资金审核拨付进度,及时、足额拨付保费补贴资金,为保险机构做好理赔提供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