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江苏省种子条例》《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规定》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同一生态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苏农规〔2023〕3号)有关规定,现将符合引种备案要求的27个玉米品种予以公布,引种备案品种被原审定机关撤销审定的,备案自动撤销,引种备案信息由引种单位提供,引种单位对备案品种的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负责,严格按照引种备案区域和种植季节进行推广,认真做好品种主要农艺性状、栽培技术要点、风险提示等注意事项的告知工作,附件:1.2024年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目录(第一批).doc2.2024年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适应性试验结果(第一批).doc江苏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