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辽宁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实施辽宁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每年培养培训数字技术技能人员3000人左右,培育对象包括省内在岗或拟从事数字经济领域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统一由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培训机构目录的培训机构负责,参照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新职业培训教程,对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及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培训补贴直补培训机构,各市要将国家公布的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10个职业(工种)纳入当地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将培训学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并实行动态管理,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纳入我省中级、初级职称认定范围,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等积极组织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在数字技术领域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