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2024年11月21日广东省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景区价格行为,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划内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管理,第四条各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是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的主管部门,依法对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实施管理,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制定县属以及辖区内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第七条制定或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门票价格应坚持公益导向,制定或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第三章定价程序与规范第十条制定或调整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一)制定或提高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等,第十一条制定或调整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等,第十二条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进行跟踪调查和监测,综合考虑实际运营成本、景区公共服务特性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调整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景区经营管理者应当加强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行为的管理,第二十四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