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等实施方案(2024年)>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122号)文件精神,分两个时间段(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对符合《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等实施方案(2024年)》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物流和烘干设施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贷款贴息,现将符合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的农业经营主体名单及贴息金额(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8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新丰县农业农村局、新丰县财政局实名反映,联系电话:新丰县农业农村局0751-2292283,新丰县财政局0751-2282651,新丰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2日附件:1.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的农业经营主体名单及贴息金额拨款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