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实施细则》(湖市科规发〔2024〕4号),工业企业年度新增研发费用在200万元以上(含)、增幅高于20%(含)且占营业收入比重达3%以上(含)(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须达到4%以上〈含〉)的,拟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奖励,公示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8日17:00,如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前将书面意见递交市科技局,单位异议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异议的要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提出异议、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请获得研发支出奖励的企业同步登录“政策一键兑”平台在线提出申请,经信用核查等环节审核通过后,享受奖励政策,请按照更名后的名称进行填报,并在系统中上传更名备案登记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附件:1.2023年度研发支出奖励企业公示2.“政策一键兑”企业操作指南(申报类通用)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1236号邮编:313000传真:0572-2037942联系电话:0572-2201312(业务咨询)0572-2667101(政策一键兑)邮箱:jhc60@163.com监督电话:局机关纪委0572-2667157纪检监察组0572-2398591湖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2月2日3969148-23197-49-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