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工信电力〔2024〕145号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东北分部、辽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配售电公司: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共同对“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试行3.0版)进行修订,形成“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试行3.1版),包括《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和《辽宁省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衔接实施细则》、《辽宁省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辽宁省电力辅助服务(调频)市场实施细则》、《辽宁省电力市场电费结算实施细则》、《辽宁省电力市场准入注册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辽宁省电力市场计量管理实施细则》、《辽宁省电力市场零售市场管理实施细则》7个配套实施细则,现将“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试行3.1版)印发给你们,请在辽宁省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期间中遵照执行,“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试行3.0版)”同时废止,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