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2024年度泰州市科技瞪羚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1.在泰州市范围内经营纳税及信用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近2年每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近2年每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近2年每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近三年内通过自主创新获得(不含受让、受赠或并购的知识产权)相关产业领域内的知识产权,三、申报材料1.泰州市科技瞪羚企业申报书(见附件1),5.知识产权相关材料,2022年(含)以前被认定为市级瞪羚企业的,2.申报企业填写泰州市科技瞪羚企业申报表(所有数据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2月31日),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地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地科技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填报泰州市科技瞪羚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重新申报认定的企业不占名额,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杨树红联系电话:86399056附件:1.泰州市科技瞪羚企业申报书.doc2.2024年度泰州市科技瞪羚企业推荐汇总表.doc泰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9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