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济南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济南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在库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区县初审、市商务局安排第三方进行验收,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通过验收的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请与市商务局对口处室联系,流通业发展处:0531-51702079市场体系建设处:0531-51702021附件:2024年济南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验收通过项目清单济南市商务局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