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二、支持企业用好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贷款,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贴息支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四、持续开展新材料首批次应用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莱芜金融监管分局)五、深入实施“携手行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财政局)七、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建筑业企业信贷服务效率,(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管理部、莱芜金融监管分局、市委金融办)八、支持服务业集聚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九、支持高品质住宅建设,(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管理部)十二、支持批发零售业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十三、持续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按照新增科创企业贷款余额对银行机构给予补助,(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民营经济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管理部、济南财金投资控股集团)十六、精准保障重点产业项目用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十七、强化项目建设生态环境要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