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日(此件主动公开)兴国县关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5年)》《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和《赣州市关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精神,二、支持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入企诊断和提档升级2.支持市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对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供全覆盖数字化转型免费诊断服务和在我县设立数字化诊所,三、支持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绿色化发展4.对制造业企业软硬件设备投资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县级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轻工纺织企业软硬件设备投资额在5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以内,7.对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软硬件设备投资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县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25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奖励,县级财政对通过复评五星至三星、二星至一星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2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奖励含第3条奖励资金),县级财政按照软件和设备投资额(不含土地、建筑物)的20%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县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经认定后县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经认定后县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经认定后县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县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