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应对养殖业市场价格波动,稳定养殖企业生产基础,盘活农业资源,解决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涉农企业贷款难的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印发了《利通区开展农业设施产权确权颁证试点方案》,目前,各养殖企业申报后,经吴忠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委托第三方对申报的养殖企业设施确权进行了测量登记,现有宁夏宁德利农牧有限公司、宁夏太宇鑫丰农牧有限公司、宁夏天迈农牧有限公司等6家养殖企业符合相关条件,同意宁夏宁德利农牧有限公司、宁夏太宇鑫丰农牧有限公司等6家养殖企业农业设施确权,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证,现对以下6家养殖企业设施确权颁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9日,1.宁夏宁德利农牧有限公司2.宁夏太宇鑫丰农牧有限公司3.宁夏天迈农牧有限公司4.吴忠市宁翔农牧有限公司5.吴忠市豪山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6.吴忠市利通区荣太农场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