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单位申请建站补助,(三)本次申请在站(基地)博士后科研人员补贴的博士后人员进站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生活补贴申请时段截至2024年11月,三、资助标准(一)建站补助新增设立工作站、基地的,由市财政给予50万元建站补助,第二年根据科研工作开展情况和引进博士情况给予补助金额的40%,(二)博士后研发经费和生活补贴在我市工作站或基地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3个月以上的可申请研发经费和生活补贴,四、申请材料(一)建站补助1.上级部门批准设立建站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3.工作运行情况表(申请博士工作站第二、三年建站补贴需提供),(二)博士后研发经费和生活补贴1.博士后进站材料,3.博士后科研人员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个人所得税证明材料,五、其他要求(一)申领在站(基地)博士后补贴需核查博士后申请时段是否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申请时段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材料,(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登记时已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