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及《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现将国家第11批、第12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分配计划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商务局(市场规划管理科)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12月4日(共3天)联系方式:湛江市商务局市场规划管理科,0759-3620770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南方路31号湛江市商务局附件:1.国家第11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分配计划2.国家第12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分配计划(识别二维码查看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