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政府《关于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21〕51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大丰区秸秆机械化还田、打捆离田和综合利用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大农发〔2023〕38号)等文件规定,经秸秆收储主体书面申请、镇级审核、农机科审核、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确认2023年有10个主体稻麦秸秆收储量达到1000吨以上,收储量合计138353.79吨,拟兑现补助资金3458844.75元(具体明细见附件),现将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1日,投诉举报电话:0515-83523783,投诉举报邮箱:jsdfnj@163.com,附件:2023年农作物秸秆多种形式利用明细表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