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信局:根据湖南省工信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湖南省工业设计研究院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工信产〔2020〕309号,省工信厅决定开展第十批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第五批湖南省工业设计研究院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第十批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应符合《办法》第七、八、九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二)申报第五批湖南省工业设计研究院应符合《办法》第十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二、申报方式湘江新区科创产业局、各园区产业(经发)局、各区县(市)工信局负责本地区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研究院的认定申报和复核申请工作,并行文推荐至市工信局,市工业设计协会可向市工信局推荐符合条件的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研究院,三、材料要求(一)申报第十批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按照《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交《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见《办法》附件1)等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1),(二)申报第五批湖南省工业设计研究院的企业按照《办法》的有关要求和《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指南》的有关条件编制申报材料,(三)申请复核的工业设计中心填写《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见《办法》附件2、附件4),按《办法》的有关要求和《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指南》的有关条件编制复核材料,请湘江新区科创产业局、各园区产业(经发)局、区县(市)工信局对申报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严格审查,请湘江新区科创产业局、各园区产业(经发)局、区县(市)工信局将行文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工信局产业政策与法规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s88666004@163.com),联系人:郭霞88666004附件:1.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2.长沙市获评第三批、第六批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第一批湖南省工业设计研究院名单3.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湖南省工业设计研究院认定管理办法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