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才政策环境,集聚、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扬、留扬、回扬就业创业,根据《扬州市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扬留扬回扬创业就业实施细则》(扬人社〔2022〕46号)和宝应县《关于深化“宝地英才集聚计划“加快推进人才兴县战略的20条政策意见》(宝委发〔2022〕25号)规定,经个人申请、县人社局审核,现将符合宝应县2023年12月探亲交通、留扬、回扬补贴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6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与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4-88917780,附件:拟享受探亲交通补贴人员公示名单2023.12.pdf拟享受留扬补贴人员公示名单2023.12.pdf拟享受回扬补贴人员公示名单2023.12.pdf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10日【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