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若干意见》(湖政办发〔2021〕9号)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度湖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物流业发展资金补助对象为在湖州市本级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依法经营、诚信纳税的物流企业,二、申报材料企业申报所需材料详见2023年度湖州市本级现代物流业发展资金申报资料一览表(附件2),三、项目专项审计要求1.项目如需审计,纳入专项审计的时间:2023年1-12月发生的业务,2.必须选择湖州市区范围(不含三县)具有一定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3.投资项目审计必须以设备、基础设施投资等发票原件为审计依据,四、申报注意事项1.每个单位限申报一个投资补助类项目(附件2序号2、9、15、17、18选择一项申报),如果企业已经获得2021、2022年度(2022、2023年下达资金)补助的,本年度需要达到高一档次时才能申报(如已获得2022年度4A级补助,五、申报时间和程序申报单位应根据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补助政策,将申报材料与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上报至区主管部门或市主管部门(市直辖企业)初审,区主管部门或市主管部门(市直辖企业)初审后于8月23日前将汇总表与申报材料移交给市交通局(市物流办),六、联系方式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货运物流科电话:2507110湖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7月22日3800287-28134-53-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