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公开遴选第三届广西新丝路跨年电商节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遴选人:南宁市商务局项目名称:遴选第三届广西新丝路跨年电商节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项目内容:依法依规在遴选人授权范围内办理第三届广西新丝路跨年电商节项目的招标采购事宜,服务地点:南宁市服务期限:自签订招标代理合同之日起至招标代理服务结束止,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目录中的注册代理机构,三、服务要求(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从事采购代理活动,(二)代理方应根据委托人的具体委托事项开展采购组织工作,(三)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人提供采购代理服务,不得将所确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四)有义务向委托人提供采购工作相关的招投标资料,(五)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七)代理方委派负责具体项目组织实施采购工作的人员应熟悉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操作流程,(八)代理方应有满足采购工作需要的场所和团队人员,承担过招标代理采购项目工作,六、遴选方式我局根据参加遴选单位的综合实力、服务方案、人员配备及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