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农民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35号)《关于对跨区就业的本市郊区农民实施就业补贴的操作意见》沪就促〔2019〕45号)及《金山区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促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金就办〔2023〕1号要求,经我局初审,本批符合跨区就业的本市郊区农民就业补贴370人,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9日,联系电话:67961951附件:2024年11月跨区补贴公示名单.pdf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