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强村富农”实施意见(2024—2026年)》(临平政发〔2024〕10号),为科学、高效、规范使用渔业产业补助资金,特制定《临平区渔业产业政策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杭州市临平区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2024年9月3日文件原文链接:临平农发〔2024〕115号渔业产业政策.wps【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上一篇:关于印发《临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下一篇:关于印发《临平区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