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思明区财政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不停工企业稳岗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24-02-0715:25字号:打印:分享:全真版文字版文件下载各相关企业:为加强对春节期间连续稳定生产企业的稳岗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策内容对在2024年2月10日至17日期间开工生产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按照15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稳就业奖励补贴,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二、奖励的时段、条件及标准(一)根据2024年春节期间(2024年2月10日至17日)实际在岗生产的职工人数、工作天数,按15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不足6小时不予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确认本企业可享受补贴的人数及天数,于2024年2月26日至3月31日通过厦门市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app.hrss.xm.gov.cn/ijy)进行网上申报,上传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考勤记录及春节期间加班工资数,(二)各企业准备如下材料备查:春节期间企业开工生产视频(图片)、员工加班工资发放凭证、工资明细及考勤记录(电子记录或签到表)等,(三)本通知由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2024年2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下载:扫一扫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