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应县财政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第三方验收方案(试行)》(宝委农〔2016〕38号)文件要求,我局委托扬州润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2023年财政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第三批申请验收项目,于2024年1月12日起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资金审计,对照项目验收评分细则等,逐项量化评分,并出具了验收报告,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2-26日,1、宝应县子婴河黑山羊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100分2、宝应县金鑫粮食烘干专业合作社100分3、宝应县成强家庭农场100分4、宝应县硕创家庭农场100分5、宝应县柳堡镇绍和粮食种植家庭农场95分6、宝应县春鸣家庭农场100分7、扬州市文梅果蔬产销家庭农场100分8、宝应县何永成粮食产销家庭农场100分联系电话:0514-88280636宝应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22日【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