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生态农场现场评价的通知》(农生态(生)〔2023〕58号)精神,经推荐申报、形式审查、现场评价、综合评议等程序,拟授予22个申请主体内蒙古自治区级生态农场称号,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日到2024年1月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反映,联系方式:0471-66523310471-6652330电子信箱:nmstny@163.com附件:2023年度拟授予自治区级生态农场名单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2024年1月3日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