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根据《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以下简称《通知》)和《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4〕23号)(具体内容请登录工信部中小企业局网站查看),为了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做好组织实施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收到本通知后,拟申报试点的盟市应按要求编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做好本盟市实施方案的编制上报工作,获认定后要做好绩效运行监控,二、报送要求请参与申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的盟市工信局会同财政局,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和PDF版(光盘刻录)各一式三份申报材料报送至自治区工信厅中小企业局、自治区财政厅资产管理处,三、评审和推荐工作收到申报材料后,自治区工信厅将适时组织开展评审,选定1个盟市作为拟申报的试点城市,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报送推荐函,请及时与自治区工信厅中小企业局、自治区财政厅资产管理处联系,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财政厅2024年5月9日联系人:工信厅中小企业局牟立茁。